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北京強降雨已致30死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北京強降雨已致30死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北京暖氣停暖收取30%費用合法嗎?
收取30%全年供熱費,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而是純正的違法收費!
1、北方供暖報停費依據來自《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而《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guī)定,只有適用熱表繳費的城市,才能執(zhí)行兩部制熱價,換言之,只有安裝熱表+溫控裝置+按熱表繳費的用戶,才能收取所謂的“報停費”,但是全國大部分城市根本沒有使用熱表繳費,甚至都沒有安裝熱表,所以這種收費屬于違法收費;
2、供熱價格是由省級指導,地方政府制定的原則確定的,但是必須要每年審計供熱成本,而且供熱成本有著嚴格的審計程序和項目,但是全國大多數城市并沒有按要求審核,也沒有公開相關審核結果,這才是供熱價格亂象的根本原因。目前這方面的工作根本不到位,導致全國老百姓對供熱極為不滿,簡直到了一呼百應的地步。
總之,北方冬季供暖收取30%的報停費或基本熱費違法,并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北京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30萬退休后能領多少錢?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fā)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fā)[1978]104號)規(guī)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xù)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xù)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xù)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y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因工致殘,經醫(y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北京停暖要交30%是法律規(guī)定嗎?
北京停暖要交30%的費用并不是由法律規(guī)定,而是根據供熱系統的規(guī)模和供熱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在2022版的《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中,供用熱雙方可以參照30%的比例收取停暖費基本費用,也可以另行協商確定停暖費用。這只是一個參考,具體費用還需要根據供熱合同的具體約定來確定。
因此,北京停暖要交30%的費用并不是法律規(guī)定,而是根據供熱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北京近年來有幾次出現30度以上的高溫?是什么原因?
問主的這個問題可能從命題上就有些問題,下面從幾個層面上來慢慢道來:
首先,這里指的應該30℃,這個數值并不是高溫的標準,在我國的氣象定義中,35℃才是高溫線,最高氣溫高溫這個溫度才能被定義為高溫,甚至發(fā)布高溫預警,來提醒公眾防范。
以在北京為例,即使午后氣溫達到30℃,但是相對濕度低,一般不足20%,不是在陽光直射下,比如陰涼處,人體感覺還是較為舒適,所以體感溫度往往低于實際氣溫,很難定義其為高溫。當然了,要在南方,這個氣溫配上80%左右的相對濕度,那確實是悶熱至極。
其次,對于北京來說,6、7月最高氣溫在30℃以上是普遍現象,不足為奇,上圖的數據已經非常清晰了,北京常年平均最高氣溫分別為30.2℃和30.9℃,即便是8月,也為29.6℃,日最高氣溫破30℃很容易。要知道這個數據還是2000年之前的了,隨著全球變暖的影響,現在的氣溫統計只會更高。畢竟現在已經是6月底了,所以今年出現幾次30℃以上的情況非常正常,反倒是假如沒出現過或者只有1~2次,那就是真的氣候異常了。
至于問主提出的問題,我想可能還是覺得北京的入夏的步伐走的有點快,感覺有點熱,這個感受是正常的,因為北京地處華北的北部,春季、初夏降水偏少,因此日照升溫的作用非常明顯,特別是累計疊加效應,讓北方在這段時期反而比南方多陰雨的情況還暖和些。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北京強降雨已致30死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北京強降雨已致30死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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