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被前夫女兒盜走40萬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被前夫女兒盜走40萬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 我們自己簽訂離婚協(xié)議書原件被前夫偷走了?
- 丈夫偷走妻子保險柜里的財物,還有妻子的傳家之寶,之后丈夫起訴離婚,丈夫犯法嗎?為什么?
- 老公連續(xù)三天在凌晨把我的嫁妝偷竊了,62.4萬,我該怎么辦?
我們自己簽訂離婚協(xié)議書原件被前夫偷走了?
可到婚姻登記機關復制離婚協(xié)議書并加蓋婚姻登記機關的印章即為有效的。根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規(guī)定: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jīng)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于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丈夫偷走妻子保險柜里的財物,還有妻子的傳家之寶,之后丈夫起訴離婚,丈夫犯法嗎?為什么?
丈夫偷走妻子保險柜里的財物和傳家寶,國家法律有規(guī)定,偷走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但不作犯罪處理,原則上不告不理。
如果這種行為傷害到當事人,并且所偷財產(chǎn)數(shù)額較大,引起當事人強烈不滿的,是要追究責任的。
妻子鎖在保險柜里的財物尤其是傳家之寶,很有可能是婚前財產(chǎn),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另外一種情況,妻子保險柜里財物和傳家寶,雖然是妻子的婚前財產(chǎn),但是結婚時或婚后雙方有約定的,歸雙方所有,屬夫妻共同財產(chǎn)。
現(xiàn)在的問題是,丈夫為什么要偷,偷了之后又提出離婚。很有可能是想將財產(chǎn)據(jù)為己有,即使不是這樣,這也已經(jīng)傷害到妻子了,所以只要妻子上訴,丈夫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的意見僅供參考,有不對的請批評指正,要是覺得說得對,謝謝點贊、關注。
老公連續(xù)三天在凌晨把我的嫁妝偷竊了,62.4萬,我該怎么辦?
唉人家說是女的對老公有二心,您的是老公!
怎么說呢?我經(jīng)常聽聞看聞都是結婚了女的跑路連彩禮都不退,您的哈哈……真的種種事都會有!
您現(xiàn)在最好問您老公怎么這樣做?如果他的回答您認為對的您就算了!但他的回答您不滿意的您就將情況告訴您父母親知,從長計議[祈禱][祈禱][祈禱]
報警啊。
老公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做錯了。這已經(jīng)在犯罪了。
如果需要用錢,完全可以對你明說。
連續(xù)三次,還是在凌晨,就已經(jīng)表明他是蓄意而為。
你留他干嗎?過年嗎?
對于這種處心積極的人,早離開,早安全。
現(xiàn)在是偷錢,哪天要是要命了呢?還是保護好自己吧。
如果你用的詞是偷竊,還是連續(xù)三次,建議你先了解下他用這些錢干嘛了?
確有急用的可以兩個人坐下來聊聊,在想想怎么處理!如果是其他亂七八糟的花銷,建議你報警,雖然可能得不到處理,畢竟你們是夫妻,但是這種事不能慣著他,你不采取一定的手段他只會覺得你不會管這種事,以后再做起來就更肆無忌憚了!
首先對你老公用偷竊這個詞,可以說明案件的性質。其次金額高達62.4萬元,這個數(shù)字很大,已經(jīng)構成犯罪。你應該立即報警,等待警方處理。
你老公是什么人,你難道不清楚嗎?是不是有賭博的習慣?既然知道他不干正事,為何不把錢存到銀行?放到家里,并且清楚知道偷竊3次,我不得不懷疑你在試探你老公的人品!
家里放置60多萬元的嫁妝錢,可以說明你的心多大,就算你老公不拿,也不擔心小偷哪天來偷走嗎?就是因為這么多錢放在家里,你老公才起了壞心,尋思著如何動你的嫁妝錢。
- 既然錢已被偷走就應該馬上報警,讓警察把你老公抓起來。一來給你老公一個教訓,不然以后可能會去偷別人家的錢。二來也可以追出錢的下落,能追回來一些不是更好嗎?
您真逗!我不知道嫁妝算什么?難道是婚前財產(chǎn)?這60多萬有沒有你老公的彩禮錢?如果有,哪怕你倆離婚了,這彩禮錢也算男方婚前財產(chǎn)吧!
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你倆是怎么結的婚?是自由戀愛嗎?還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抑或相親結婚?
沒有感情,還互相防范,這是夫妻嗎?要不你趕緊報警,一拍兩散得了!
越來越看不懂現(xiàn)在結婚的鬧劇,女方要死要活地要彩禮,男方想方設法又“偷回來”,不知道夫妻關系共存期間,應該增加的是共同財產(chǎn)嗎?如果沒有心一起過,結什么婚?難道只為了打報警電話嗎?
現(xiàn)在的女性應該更自信更自立,而不是越活越倒退,變成他人的奴物,這個他人包括舊俗余毒等!
是否走進婚姻,一定是自愿而不是他愿,如果你不信任對方,或是對方連信任感都沒給你,你跟他結什么婚?
因此,大齡女青年們,不要因家長催促或是旁人眼光異樣就忙不迭進入婚姻,這樣不獨立的你肯定經(jīng)營不好婚姻,婚姻是選擇項而不是必需項,遇人不淑,關鍵原因在于沒有考察好對方是怎樣的人就匆忙進入婚姻,屬于對自己不負責任!
除了不要慌不擇路進入婚姻,年紀輕輕的女孩,也不要隨便因激情或物質就結婚!一個人的品性如何,要了解他和他的家庭后再做決定!
前年回老家,我發(fā)現(xiàn)一個小侄女在大學剛畢業(yè)的時候沒有將心思放在找工作上,而是慌慌忙忙就結婚了!還美其名曰現(xiàn)在大學畢業(yè)找不著工作,只好結婚生娃了!
那么多年學白上了,沒有自立,把希望寄托在老公孩子身上,把幸福交到別人手里,這得多傻多天真!如果被拋棄,原因不在別人而在自己,因為是你放棄了婚姻的主動權!她不明白,經(jīng)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婚姻里的長久關系的基石是兩個獨立的個體相互依托而不是一方依附!
記得小時候,有人調侃還是小姑娘的我對男生太兇,就唱《劉三姐》里面的民歌:世上只見藤纏樹,世上哪見樹纏藤?
當時雖然才十歲左右,我卻深不以為然,大聲反駁道:沒有誰規(guī)定女孩就得當藤,男孩天生就是樹,我要自己長成一棵樹,不依附任何人!
后來我上大學讀研究生,在北京落戶,工作、結婚、生孩子,沒有一項不是自己做的主,不依靠任何人!所以生活是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別人強加的有什么意思?
年輕的女孩們,要學會主動選擇而不是被動屈服!戀愛如此,結婚如此,你不愛對方嫌棄還來不及,戀什么愛?你不信任對方結什么婚,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罪受嗎?
因此學會自立和獨立思考,它是成人的標志!慢慢修行,不要慌慌張張,想好了再做,才能無怨無悔!
更不要把幸福寄托在他人身上,而是讓自己內心豐盈,有幸福的力量!只有這樣的盛開,清風才能自來!遇到的才是你想要的!
送給大家一首我最喜歡的現(xiàn)代詩,舒婷的《致橡樹》:
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緊握在地下
葉,相觸在云里
愿所有的女孩都自成一樹,扎根于厚土,自信地伸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被前夫女兒盜走40萬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被前夫女兒盜走40萬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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