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殺妻后欲購冰柜藏尸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殺妻后欲購冰柜藏尸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上海一男子殺妻并藏尸冰柜,這起案件里有什么值得關注的疑點?
2017年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朱曉東殺妻藏尸案,被告人朱曉東被訴故意殺人。
本案將擇日宣判。根據我國刑法第八十條規(guī)定,犯有故意殺人罪,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直至死刑。
人們不禁發(fā)問,本案朱曉東該當何罪呢?網上一片處以極刑聲,而朱的辯護律師出具有利朱曉東的證據,為兇犯減輕處罰。
在這里我以一個旁觀者談談個人看法,既非刑警,也非律師,論點論證不夠專業(yè),權當拋磚引玉,有待專家跟進。
一、朱曉東是否預謀。
朱曉東是否預謀,成了本案的關鍵。案發(fā)前,朱曉東從網上購得六,七本有關死亡現場,死亡啟示的書籍。朱曉東一非刑警二非律師,看這些書干什么?當然,可以說出于好奇,甚至可以說買來后從未看過。但事實上,這些書籍的確起到了巨大作用。試問,你買一把刀并用這把刀殺了人。人家指證你有預謀,你反駁說刀子買來是用來削蘋果的,誰信呢?因為刀子殺了人是事實,而削蘋果只是借口。
二、毀尸滅跡。
刑法明確規(guī)定,犯有故意殺人,毀尸滅跡,罪大惡極,必須從重處罰。
朱曉東于2016年10月18日,因與妻子楊麗萍爭吵,手掐楊麗萍脖頸致其窒息死亡。楊麗萍當場是否死亡,無從查證,朱曉東第一時間沒有報警急救倒是真的。如果失手殺妻,從人性角度來說,是不會相信自己的判斷,這時妻子死了。而是想方設法搶救。但朱曉東沒有,而是冷靜地觀察尸體三個小時后,把尸體用布包裹起來,塞入冰柜。顯然,尸體從案發(fā)現場移至陽臺冰柜,有滅跡嫌疑。因為破壞現場,旨在無法取證。尸體經過長時間冰凍后,形狀完全萎縮,面目全非,傷痕消失殆盡(冰凍與火燒應屬一個范疇),實屬毀尸。
三、撒播妻子活著的假像。
朱曉東殺死妻子楊麗萍后三個月中,泰然自若來去,還冒充妻子在朋友圈發(fā)微信,欲蓋迷彰,混淆視聽。
四、朱曉東人品惡劣。
朱曉東與楊麗萍結婚后,婚內兩次出軌,搞婚外情。事發(fā)后,又信誓旦旦保證。得到妻子諒解后,沒有知錯即改,而是一犯再犯。特別是在殺死妻子藏尸冰柜后,利用妻子的信用卡透支10多萬元,以供自己與別的女人游山玩水,逍遙快活。更用妻子楊麗萍的身份證開房入住,令人咋舌。
五、投案自首還是被逼無奈。
2017年2月1日,死者楊麗萍父親生日。這時,已經死去的楊麗萍自然無法現身。朱曉東自感紙包不住火了,試圖自殺。后在其父母勸說下投案自首。與其說是自首,毋如說被逼無奈。
六、庭審翻供。
朱曉東一開始說是2016年10月18日掐死妻子楊麗萍,后又翻供改為2016年11月17日,這是為什么呢?
原來,2016年11月17日這天,朱曉東從妻子楊麗萍銀行卡上轉走44000元,并把密碼改為自己生日。
顯然,這里有個時間差。先轉錢,后殺人,屬于殺人滅口,是有預謀的。反之,人死了,再拿錢順理成章。
面對女兒的亡靈,楊麗萍的父親楊敢連公開發(fā)聲,給再多的錢也不干,唯愿判朱曉東死刑。在筆者看來,這是對生命的尊重與敬畏,也是對倫理和親情的堅守與延續(xù)。目前,許多案例,趨于花錢免災。把生命與金錢劃等號,是對生命的輕視,也是對金錢的膜拜,更是對人倫的踐踏。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為楊敢連點贊!
曾受輿論關注的熱點,今日有了新進展,將于11月29日在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2016年10月18日,在上?,斏儇涀鲞^陳列員的朱曉東將妻子楊儷萍掐死并藏尸于冰柜105天。妻子與他同齡,是上海一家重點小學的老師。
事發(fā)前4天,朱曉東曾陪妻子去其任教的學校辦理辭職。藏尸期間,他冒充妻子,用其手機發(fā)微信給親朋好友,謊稱電話壞了,一直沒打電話。
2012年,兩人在朋友聚會上相識。楊儷萍欣賞朱曉東,認為他特別、勇敢,還曾辭職去過西藏。2015年年底,在女方家長并不是很喜歡朱曉東的情況下,楊儷萍與朱曉東注冊結婚。翌年5月28日,二人舉辦婚禮。
事發(fā)后,楊敢連感到震驚,他說雖不是很喜歡女婿,但女婿看上去干干凈凈的,沒想到會發(fā)生這種事。
朱母曾對媒體稱,兒子無意殺人,兩人因瑣事爭吵,慌亂中兒子將手推在楊儷萍的喉嚨上,導致了楊的死亡。楊敢連對此說法表示并不相信。
死者父親收集數千簽名要求死刑
死者父親:不接受任何經濟賠償,堅決要求執(zhí)行死刑。他太惡劣了,社會危害這么大,這樣的人還能容忍?不能容忍。
死者父親:當時看到網上江歌案要收集請愿書,又看到很多案例都這么做,我們跟律師商量,他說這個不違法,但是不一定有用,我們就試試。
網友寄來一百多份請愿書,全國各地的都有,有一人一份的,有一份好多人簽名的,具體人數沒數。我們家還有兩本簽名冊,幾千人簽名。
下面說的都是根據常理推測:一、男方事前存在欺騙女方辭職的行為,事后有盜用信用卡行為,存在殺人動機和準備,有故意殺人嫌疑;
二、冰箱應該是殺人后購買,就屁大一個地方,買個冰柜,還放陽臺,有悖常理,而且冰柜還在一年保修期內,本應保留發(fā)票;
三、朱某的父母應該是知曉的,可能一開始確實不知道,但三個月內肯定發(fā)現了,一個把30歲的兒子當孩子的媽媽還上門打掃衛(wèi)生,會不看下陽臺上奇怪的冰柜?而且自首前所有的口供是串供好的。
再下面幾點是吃瓜群眾的一點看法:一、男方事后若無其事,還用女方信用卡、身份證與其他女性開房、盜用女方手機與其親屬聯系掩蓋殺人事實等行為看出三個月內男方并無悔恨之意;
二、男方在女方父親六十大壽自首是男方覺得事情必會暴露無法再隱瞞選擇的B方案,自首并不是免死金牌;
三、鑒于本案情節(jié)惡劣、社會影響惡劣,希望法官嚴判。
首先,殺害妻子殺害自己曾經相愛最親近的人,無疑是太殘忍了。
至于為何殺害,我無從而知,雙方必然有矛盾,殺人的兇手必然都有些心里扭曲和變態(tài),藏尸冰柜,可能是兇手不知如何處理尸體,拋尸怕被發(fā)現事情敗露,藏尸冰柜可以阻止尸體腐爛,想瞞一天是一天。怎奈紙里包不住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最后,說到判刑,無疑是死刑吧,如果說死者有什么重大過錯,那至少也是無期徒刑。
個人觀點,歡迎指正。
感謝邀請,太可怕了,到底有什么怨什么仇,這樣輕易剝奪別人的生命,就算是自首,也要死刑,這是人嗎?簡直是魔鬼??。不殺不以平民憤。法律要是只因他自首就緩期執(zhí)行,那天理公理何在,不可思議的殺人,兇手就是惡魔。
丈夫,生活中無德無愛齷齪不堪,對家庭無責任心,對愛人缺乏起碼的尊重!作為兇手,冷漠兇殘無人性,對生命缺乏最起碼的敬畏!能把自己老婆殺死的情況下,處心積慮隱瞞事實,藏尸數月,利用亡妻的信用卡尋歡作樂吃喝嫖賭!實在是十惡不赦?。。。?br/>
婚姻里,可能。對自己所愛的人都是毫無防備的信任。這一個喪盡天良男人對愛人作出,令人發(fā)指的行為。將妻子殺害,還能夠冷藏一百多天。想一想都是令人恐怖的事情。愿逝者安息。讓這一條惡狼一樣的男人得到惡報,以慰籍在天之靈。
女孩還是多聽聽父母的話比較好,總而言之,在這個世界上最不會害你的人就是父母親了。
上海殺妻藏尸冰柜三個月案將開庭,該判死刑嗎?
所謂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藏尸冰柜罪加一等。生活中最大的悲痛莫過于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
面對采訪這位父親回答:很震驚,很悲憤。因為我們女兒是獨生子女,我們生活最大的悲痛之一,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我們老了,沒有后了,你說悲痛不悲痛?
關于結果:不接受任何經濟賠償,堅決要求執(zhí)行死刑。他太惡劣了,社會危害這么大,這樣的人還能容忍?不能容忍。
為了結果,這位父親效仿江歌案(江歌案件,希望能有個滿意答復):當時看到網上江歌案要收集請愿書,又看到很多案例都這么做,我們跟律師商量,他說這個不違法,但是不一定有用,我們就試試。
請愿結果:不太清楚。近幾年我們國家有好多案件它都起了作用。我只能說,它代表了民意。網友寄來一百多份請愿書,全國各地的都有,有一人一份的,有一份好多人簽名的,具體人數沒數。我們家還有兩本簽名冊,幾千人簽名。
我自然是支持死刑的,無論出于什么理由,殺死妻子是事實,藏尸105天,冒充妻子聯系其親戚朋友,日子仍舊過的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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