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男子殺害2名日本人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男子殺害2名日本人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936年二二六事件(日本)誰知道,給我講?
1936年2月26日黎明時分,以皇道派青年軍官率領的近衛(wèi)步兵第三聯隊為中心的1500名日本軍人,襲擊了首相官邸等數處樞要部門,殺害了內大臣齋藤實、教育總監(jiān)渡邊錠太郎和大藏大臣高橋是清,重傷天皇侍從長鈴木貫太郎,之后占據永田町一帶達四天之久。
這些人起事的目的是“尊皇討奸”,實行“昭和維新”,實際上起事的緣由卻是皇道派與統制派之間、部隊軍官與幕僚軍官的長期傾軋,以至最終反目,釀成震驚天下的突然事件。
大連、蘇州風情街日本殘害我同胞難道都忘記了這段屈辱史了嗎?
本人認為,大連,蘇州建日本風情街是一種忘記這段歷史的表現。勿忘國恥,是我們每一位國人必須做到的。日本帝國主義侵犯我中華大地,殺害我們的愛國志士,燒殺搶掠,屠殺我們無辜的普通老百姓。使我們的國家到了國破家亡的境地。
在我們黨的努力之下,促成國共合作共同抗擊日本侵略者。經過八年欲血奮戰(zhàn),犧牲了無數的先烈。贏得了抗戰(zhàn)的勝利!才有我們現在的幸福生活。而如今大連,蘇州這種做法,就是一種忘本的形為。全國人民應堅決予以抵制。強烈要求予以取締!
駐日美軍在日本犯了罪有美國處理,而如果日本人殺死了駐日美軍,日本人應該由誰處理?
日本國民對駐日美軍犯罪后,是由日本法庭審判的,不過,駐日美軍在日本犯了罪,卻要由美國處理,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是日美不平等地位的象征。盟友這個說法其實從一開始,就代表著一段合作關系中,必然存在強勢的一方和弱勢的一方,美國和日本這對盟友中,顯然日本就是其中的弱者。由于實力上的巨大差距和對對方的依賴程度不同,日本不但不能在美國面前平起平坐,甚至于在美國面前保持基本的尊嚴都不容易。不夸張地說,美國人極有可能在日本欺負普通民眾卻不受懲罰,剛剛發(fā)生在日本的事就再一次地引發(fā)日本民眾的強烈抗議。
據環(huán)球時報消息報道,不久前,日本發(fā)生一起惡性搶劫事件,一名美軍和一名家屬一起,攜帶刀具闖入沖繩一家外匯兌換店內,逼迫店員交出金錢,這兩人總計搶走了690萬日元(總計45.7萬人民幣)。目前,日本警方通過種種手段已經確認了這兩名美國人的身份,且在其住處發(fā)現部分被搶劫的現金,但大部分現金已經被揮霍一空。而這兩名美國人現在已經被美國軍方拘留控制。
表面上看,美軍拘留了這兩個做壞事的人,接下來應該就能正常走司法渠道,懲罰這兩個犯罪分子。但事實上,現在的事情發(fā)展很有可能走向一個結局那就是這兩個美國人得到最寬大的處理。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個規(guī)定——《日美地位協定》。這個協定規(guī)定,即使美國駐日軍隊以及其家屬在任務之外時,犯下刑事罪責,日本警方雖然有權力進行阻止并當場逮捕,但只要犯下罪行的人已經撤離現場,那么日本警方無權進行批捕,更不能進行審批。就拿這次來說,在美軍已經將這兩個美國人拘留的情況下,日本警方不能參與對這兩個人的處理,除非日本方面進行起訴要求引渡這兩個美國人。
但是從歷史上看,這種情況下的美國人很難受到懲罰,日本放棄起訴或是美軍拒絕引渡的可能性都不小。根據美聯社的數據,在2005-2013年期間,全球美軍犯罪報告達1000份,絕大多數處理是嫌疑犯被罰款、降職、禁止外出或者開除,其中30份居然僅僅是訓斥,這顯示出美國軍方對士兵犯罪的極大“寬容”。至于駐日美軍那就更加寬松,據悉駐日美軍的性侵事件處理中,僅有24%的案件被移交軍事法庭,其他都是非司法方式處理。但即使是移交軍事法庭,套用一句美國電影中的話說,在對士兵外國人民的犯罪懲罰方面,“美國軍事法庭格外地仁慈”??梢匀绱苏J為,相當數量的駐日美軍犯罪行動,被輕描淡寫地處理,大批美軍在犯下罪行之后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而這一切,根源在于極度不平等的日美地位協定。在美國的逼迫下,日本于1952年2月28日,和美國簽訂《日美行政協定》,后來經過多次修改,逐漸形成今天的日美地位協定。這份協定的主要內容如上文所說,規(guī)定了美軍犯罪需要美軍進行扣押,接下來日本要處理就得讓美國進行引渡。換句話說,美國不點頭,士兵為非作歹都是美國自己處理,法外開恩是大概率事件。
這種協定一開始,就是賦予美國特權的協定,其存在就是日美不平等地位的象征,美國士兵在對普通日本人下手時就已經有了背后的保障。過去就出現過不少美軍士兵在日本性侵、強奸、甚至奸殺日本女性卻不被處理的事件,表面上看是偶然,實際上是日美不平等關系下,美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所欲為的必然。
謝謝邀請。駐日美軍在日本犯罪后會移交美國法庭審判,同理,日本國民對駐日美軍犯罪后也是由日本法庭審判,這看似沒什么問題,但實際情況絕非如此。
犯據日本防衛(wèi)省統計,截至2013年度的10年里,駐日美軍涉及的軍機墜落及美軍士兵、士兵家屬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性犯罪等事故至少達1萬起,日本政府對被害者的賠償至少有3.8億日元。但是如同日本政府無權管轄美軍飛機一樣,面對“慣犯”駐日美軍的作奸犯科,日本政府除了憤怒和抗議外,也并沒有什么很好的辦法,從效果來看幾乎等同于聽之任之。
據沖繩警方統計,從美方1972年把沖繩歸還日本至2015年底,駐沖繩美軍或美軍基地文職人員刑事犯罪案件共達5896件,各類案件中,殺人、強奸等惡性案件達到9.7%。
但是如果日本國民對駐日美軍犯罪,那么就會接受課本法律審判,而且處罰往往會很重。
造成這一事實的根本原因就是日本是二戰(zhàn)戰(zhàn)敗國,連本土都被美國駐軍,日本還能有啥脾氣,所以面對美軍的犯罪行為,日本上至首相,下至平民除了游行抗議外沒有任何辦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男子殺害2名日本人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男子殺害2名日本人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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